日本專利局(JPO)上訴委員會於2017年3月14日駁回"GOTHAM CITY"商標初步核駁一案,並正式授予"GOTHAM CITY"取得商標權。
相信大家對於"GOTHAM CITY"一詞應該並不陌生吧!沒錯,就是蝙蝠俠裡面的虛構城市"高譚市"。
初步核駁
本案申請人於2015年4月17日向JPO遞交了"GOTHAM CITY"申請案,全案為英文及日文構成商標態樣(如上圖),註冊類別為 第14類 “key holders (鑰匙圈) ; fashion accessories (流行/時尚配件)”、第18類 “bags (包包) ; pouches (錢包) ; vanity cases (化妝箱)” 和第25類 “clothing (衣服) ; waistbands (腰帶) ; belts(皮帶)”。
初步核駁的理由在於,依據日本商標法第4(1)(xv)條,JPO審查員認為該商標與DC漫畫造成混淆,因為"GOTHAM CITY"在DC漫畫中被廣泛稱為蝙蝠俠的虛構城市"高譚市"。
第4(1)(xv)條規定如下:
Article 4 Notwithstanding the preceding Article, no trademark shall be registered if the trademark:
(xv) is likely to cause confusion in connection with the goods or services pertaining to a business of another person
意即商標如果涉及到可能引起混淆他人業務相關的商品或服務時,則不得註冊為商標。
上訴
然而申請人不服並於2016年6月21日提起上訴
裁定理由
委員會認為"GOTHAM"一詞在日本社會中並不熟悉或相當罕見的一詞,因此認為"GOTHAM"與"CITY"組合及其日文字母發音讀法"整體來看"是創新的一詞,並不具有任何實體意義。同時上訴審查期間也顯示,"GOTHAM CITY"一詞無疑是對應蝙蝠俠中的虛構城市,其電影、電視等在全世界均相當知名;但
1.一旦談到"GOTHAM CITY"其僅出現在電影跟電視的內容中,且委員會找不到任何關於"GOTHAM CITY"一詞用來廣告、宣傳等吸引大眾的證據或事實;
2.對於普通消費者而言,該商標註冊之商品類別與該電影、漫畫、娛樂領域的商品或服務有明顯的區別;
3.日本專利局官方公布的商標審查手冊(TEM),(TEM 41.103.01)便規定了一個城市的名稱是不允許被註冊的,原因在於其表彰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地、製造地或服務地區,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審查手冊上並未規定虛構城市不得註冊為商標名稱。
結論
基於上述理由,委員會認為申請人註冊之商標與DC漫畫不太可能造成混淆,因此,拒絕適用第4條第1款(xv),應予以取消初步核駁,並授予商標權。(Reg. No.5944691)
參考資料:Japan Patent Office Reverses Initial Refusal of ‘Gotham City’ Trademark By Masaki Mikam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