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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ITC在2015年2月1日對Garmin下達禁止令之動作,Garmin被停止銷售DownVü海洋聲納成像設備禁止令。

當時大約是頒布禁止令的一年半前,Navico Inc.向美國ITC提出專利侵權指控,美國ITC隨即於2014年7月9日對Garmin展開調查,並確認Garmin的DownVü聲納產品侵犯了兩項Navico專利:

  • 美國專利號 US8305840(B2),名稱為 “ Downscan Imaging Sonar ”。該專利主要訴求為一個聲納組件,該聲納組件係用於在水體表面上行進的船舶對下方的水下環境進行成像,並提供更好的聲納圖像。
  • 美國專利號 US8605550(B2),與“840”相同。該專利主要訴求具有多個矩形傳感器元件的聲納傳感器組件,其產生平行的聲納波束和垂直於傳感器相對縱向長度的垂直聲納波束,用於提供改進水下環境掃描成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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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Navico於2016年8月30日向ITC提出投訴,指控Garmin仍然在銷售聲納裝置,違反了2015年12月的禁止令。

於2016年10月11日,正式執行高達3700萬美元罰款的執法程序。然此案件的最後決定預計將於今年8月發布。

就整個案件來看Garmin公司(NASDAQ:GRMN)將可能成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重罰3,700萬美元罰款的對象,因Garmin銷售海洋聲納成像設備方面的業務活動造成的,違反了第337條專利侵權調查產生的禁止令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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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min” by Tony Webster. Licensed under CC BY-SA 2.0.

當然,Garmin仍在該聲納產品努力迴避設計當中。

參考資料:Garmin hit with $37M fine from ITC over violations of cease-and-desist order on sonar products. By Steve Brachm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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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a Hsing Y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