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在「智財狗」粉絲團裡,分享了幾個關於位置商標的案例,如:屋頂上的山羊、LEXUS - Spindle Grille紡錘型水箱護罩,有粉絲問說:「位置商標跟一般商標在申請時要特別留意的問題有哪些呢?」,筆者針對這個問題,以幾個實際的位置商標申請案例,整理出審查過程中審委會特別點出要申請人修改的地方,以供讀者參考。
何謂位置商標?
首先,在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上,即有說明「傳統平面文圖商標或新型態的顏色、立體商標均可能施用於商品或服務的特定位置,若該位置為商標識別的重要特徵,其文圖、顏色或立體形狀未施用於該特定位置,可能會喪失其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即具有位置商標的性質」,如表1。
也就是說位置商標的識別性重點在於,「附加於商品或物件之特定位置,用來指示商標權人所產製商品或所提供服務之識別標誌」。
表1
「位置商標」常見的審查意見
1. 商標圖樣描述不清楚、不明確
前述位置商標最大重點與識別在於其於商品或服務的特定位置上,因此在「商標圖樣描述」部分須就商標本身及其使用方式、位置等詳加說明就極為重要。如:「本件為位置商標,由OOO圖樣(顏色)所構成,虛線部分用來表OOO之形狀(使用於產品上之狀況),不屬於商標一部分。」
此外,若商標上文字不清楚,將會有商標法第19條第3項之適用,審委會要求補正清晰之圖樣付審。
商標法第19條第3項
商標圖樣應以清楚、明確、完整、客觀、持久及易於理解之方式呈現。
2. 指定商品或服務超出商標圖樣範疇
此與一般商標申請時,窮舉商品或服務範疇有別,原因在於前條商標圖樣描述上已明確指示使用於特定之商品或服務,當脫離該特定位置時,會失去指示商品或服務的來源識別,故大多數申請案件均會因此而被要求減縮產品或服務的範疇。
商標法第19條第1、2項
申請商標註冊,應備具申請書,載明申請人、商標圖樣及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向商標專責機關申請之。
申請商標註冊,以提出前項申請書之日為申請日。
上述兩點即是目前實際案例當中最常見的位置商標審查意見,要求申請人補正或進行修正,如表2。
表2
後記:
從審查通知中可以發現,其實位置商標的申請案件特別著重在「商標圖樣說明」及「指定商品或服務之範疇」,也因此在申請時若無法於商標圖示上認定之商品或服務的特定位置時,大多無法無窮列舉所欲申請的商品或服務範疇,這是特別需要留意的地方。
讀者們如果有興趣,不妨也看看下圖1(VISA位置商標申請案),應該也可以預知收到審委的通知會列出哪些問題喔。
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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